社区照顾视角下寄家养老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以南京某村为例文献综述

 2022-11-17 16:41:06

文 献 综 述

21世纪,全球都面临着老龄化浪潮,我国作为世界上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存在老龄人口数量大,老龄化速度快等问题。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0.5%,已经超过国际老龄化标准;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增至2.6亿;到203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首次超过少年人口;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并长期保持4亿人的规模。[1]随着银发浪潮扑面而来,养老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然而人口结构、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使得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力量遭到削弱,正在承担和将要承担赡养义务的一代,陷入繁重工作和照料老人无法兼顾的局面,更是出现了很多“空巢”老人。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空巢”家庭已接近50%。[2]如何使老年人,特别是城市中的空巢老人幸福地度过晚年,成为一项重大课题摆在全社会面前。

因此,养老服务需求问题日益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迫切需要养老模式组合的革新。针对这一现状,在近几年区政府的倡导下,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徐慕社区杨家村将乡村和养老相结合,在全省率先推出一种特殊的农村寄家养老新模式(寄家养老),将城里需要找保姆的老人带到村民家中照料。杨家村214户600多人,村上妇女勤劳肯干,大多妇女都有护理操作经验,渴望回村就业。在这种创新模式下,独居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与村里妇女做保姆的家庭照顾与收入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发展态势良好。

通过对中国知网及中国期刊网等网站,笔者对国内外现有的养老模式进行搜索和浏览,了解我国主流养老模式及其不足,由此引出创新“寄家养老”模式的必要性。

一、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1、我国主流养老模式

关于中国养老模式的分类,有的学者认为,应以“养老资源的提供者”作为分类的依据,因此认为存在自我养老、家庭( 子女) 养老、社会养老三种基本类型。有的学者认为应根据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场所或其居住方式对养老模式进行分类,因此出现所谓家庭养老、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基本分类。[3]在这里我们采用以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场所或其居住方式为分类标准。

传统家庭养老是中国最传统的一种养老模式,是指老人在家中由子女赡养或是自己养老。而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由社区提供为老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章晓懿(2010)指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非政府组织实体承办的运作方式,采取上门、日托或邻里互助等服务形式,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4]于潇( 2001)认为,机构养老是一种以社会或政府机构提供养老为老服务的方式,其载体是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机构具有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特征,其职能是提供专业化的老年人生活照顾服务,其服务对象包括完全能够自理的老人,特别是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5]

而在近几年,开始出现了不同养老模式的结合起来的新型养老模式。2013 年,上海颛桥镇闵行区在全国率先明确实践“嵌入式”养老模式,此后,“嵌入式”养老在全国快速发展。“嵌入式”养老模式是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两种模式上的补充和整合,即以社区为载体,以资源嵌入、功能嵌入和多元的运作方式嵌入为理念,通过竞争机 制在社区内嵌入一个市场化运营的养老方式,整合周边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就近养老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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