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立项依据
我国目前面临的老龄化问题非常严峻,同时需要长期提供护理服务的失能老年人群体规模日益扩大。 长期护理保险作为解决老年人失能护理问题,保障老龄化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项创新制度,应成为我国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商业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与创新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指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保险制度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也为我国社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如何将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科学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中,探寻在我国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机制与途径,进一步完善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近年来学界关注的焦点。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明确指出:“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可见,长期照护已经成为我国养老服务需要着力发展的重要领域。
本文将基于对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演进和发展现状的梳理,对长期照护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并提出若干政策建议。考虑到台湾地区在长期照护发展中的经验和问题有许多可资借鉴和参考的地方,本文将针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长期照护政策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中国台湾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近年来的发展状况以及其以往经历的发展阶段的分析研究,总结出一些可供其他地区借鉴参考的经验与启示,进一步促进我国在长期护理保险这方面的发展。同时明确会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进程产生影响的因素以及其具体的作用机制,对于国内施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其他地区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手段
- 文献分析法。根据研究的课题检索获取相关文献后进行分析,对于本论文来说则是通过对以往学者在长期护理保险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阅读,来掌握长期护理保险以及长期照护体系的定义,并了解台湾地区经历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路径以及促进其发展的因素。
- 描述性统计法。以表格图片的方式呈现收集的数据,精确地展示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大陆地区长期护理保险投保情况的变化以及现状,便于判断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趋势。
(三)文献综述
长期护理保险 (Long Term Care Insurance),是指为因年老体衰、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一种保险。当被保险人身体衰弱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甚至不能利用辅助设备生活时,由保险机构给付保险金以补偿其护理费用。
(1)中国台湾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概况
1993年台湾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7%,成为我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之一。伴随着老年慢性病盛行、老年人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家庭照料负担日益沉重,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开始转变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风险。为此,台湾推行了一系列长期护理服务政策,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以及护理产业的商业化运作等。这些政策取得一些积极的社会效果,但也存在着“有效需求”不足、长期护理服务投资意愿不强、福利成分丧失等问题。为了妥善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难题,台湾选择长期护理保险这一措施。
面对人口结构快速老龄化的趋势,台湾地区自1994年起推行一系列长期护理政策,旨在缓解老年人家庭的压力并逐步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1995 年,新光人寿率先在台湾地区推出商业长期看护保险。目前,台湾地区销售同类产品的人寿保险公司共计 7 家,分别是国泰人寿、台湾人寿、新光人寿、中国人寿、保诚人寿、国华人寿和三商美邦人寿。有关统计数据表明,2011 年台湾地区该险种保费收入合计约 93 亿新台币,占个人健康保险新单保费收入的 3.9%;保险理赔给付总金额为 3.7 亿新台币,件均理赔给付约 6.4 万新台币。表 1 具体列明了台湾地区寿险业 2003—2011 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情况。可见,近年来台湾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很快,特别是 2011 年增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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