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施行背景下网络慈善募捐的监管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2-11-17 16:37:47

文 献 综 述

一、《慈善法》施行前国内同类课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施行之前,我国网络慈善募捐监管领域的研究多侧重于法律制度构建的设想与呼吁。国内研究认识到了网络募捐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有着独特的社会救助效应。王莹(2013)指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募捐以其传播速度快、参与主体广泛、善款支付迅速、便捷等特点成为现代募捐的有效形式。[1]但在法律依据、主体确认、可信度、监督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网络慈善募捐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其中廖建军(2011)指出,伴随着经济社会领域的整体进步,我国的慈善事业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公益慈善事业的法制建设及管理机制还没得到及时的配套和完善,这阻碍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进程。[2]

这一阶段的研究多从探讨我国网络募捐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其特点入手,进一步分析我国网络募捐在实践中存在各种问题,明确提出通过加快立法进程、加强网络监管、建立信用度评价机制、信息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机制等手段来加强对网络募捐的监管,从而引导和规范网络募捐健康发展。王嫣(2012)认为,我国网络慈善募捐面临的发展困境主要有网络管理能力不足、网络慈善资源分配不均衡、网络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3]其中许琼(2015)指出,在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领域,存在政府失灵、市场失灵或社会失灵,单一的监督管理主体不利于网络社团公益行为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建立政府、社会、网络社团自身等多元的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结合,专业监督与非专业监督互补,他律与自律互动,最终促进网络社团公益行为有序发展、良性繁荣。[4]陈鲁南(2014)提出通过对网络募捐的主体和平台进行规范,以此引导高效捐赠。[5]李程(2011)结合我国当今国情,提出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对网络慈善募捐进行监督。[6]

二、《慈善法》施行后国内同类课题研究

在《慈善法》施行之后,相关研究侧重于对《慈善法》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分析,并在《慈善法》的基础上分析目前网络慈善募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构想。

李立娟(2016)对《慈善法》的立法之路进行梳理,并认为《慈善法》规范了网络募捐乱象,这是中国慈善领域的里程碑式法律。[7]袁少杰(2016)认为《慈善法》标志着我国正从“感性公益和计划慈善”转向“理性公益和公民慈善”而进入全民慈善阶段。[8]褚松燕(2017)指出《慈善法》打破了将慈善限于道德范畴的传统认知藩篱,衔接了中国传统与当代对慈善的价值理解,成为立足公共利益推动社会资源良性分配和塑造当代法治精神的历史性标志,从长远看有利于铺设慈善的社会化路径。褚松燕(2017)还指出,由于制度供给不足与利益需求及其实现途径多元化要求旺盛之间的矛盾,《慈善法》公共价值的实现还需要克服时间距差和实践距差,并考量制度刚性与实操弹性之间的公共价值冲突治理动态区间。[9]

针对《慈善法》施行后,网络慈善募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相关研究逐渐增多。金锦萍(2017)指出《慈善法》颁布实施之后,慈善募捐有了一定依据,但是依然需要从原理到规则层面进行全面梳理和廓清,募捐主体、募捐地域限制和网络募捐平台的法律地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三个问题。[10] 张继青(2016)认为《慈善法》放收之间的维度界定基本适合当前我国慈善事业的现状。在慈善组织设立和慈善组织运行方面基本上采取了“放开”的立法倾向,在慈善监督方面采取了“收紧”的立法倾向。但在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的背景下,监督的力度、层次、手段等明显不足,有使“有效监督”落空的可能性。[11]向鹏(2017)认为《慈善法》施行后,网络募捐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网络募捐公信力不高、社会监督力量不强、救助效果很难评估、对网络募捐善款、善物及余额的支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完善网络募捐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网络募捐剩余款物监督管理制度的构想。[12]其中,吕鑫(2016)关注到在《慈善法》背景下政府开展慈善的正当性问题,并从合道德性和合法性两方面进行分析。[13]关于第三方机构,很多学者都提到了英国的慈善委员会,其中陆奇斌(2015)认为英国慈善委员会是嵌套在政府与民间之间的中间构件,核心功能是代表政府行使对民间慈善监管,监管的目的是要以监管促发展,这对我国第三方机构的设立起着借鉴作用。[14]此外,李立娟(2017)关注到了朋友圈捐助这一慈善模式,认为其更像是“求助”而非“募捐”,这尚处监管真空地带。[15]

三、总结

综上所述,国内研究主要针对网络募捐和网络治理方面,且研究重心主要集中于政府监管方面,研究视角于单一,有关网络募捐治理的系统研究基本属于理论空白。国内学者对于网络募捐的界定还处于较为模糊的状态,未能形成统一的概念,本课题将对这一概念进行明确。在理论创新方面,针对网络募捐治理,未提出有效的网络募捐治理的理论依据,把多元治理理论引入网络募捐治理中也只是出现在某一单一问题上,系统的对利用多元治理理论给网络募捐提供可操作性的治理模式甚为少见。基于上述研究的局限性,改变单一的研究视角,研究《慈善法》施行背景下,网络慈善募捐的外部监管问题,分析其现状,同时探究多方外部监管主体如何对网络募捐进行监管,建立“社会共治”的监管模式,增强网络募捐的公信力,以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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