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下我国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思考文献综述

 2023-01-04 21:00:04

两票制下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思考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2017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意味着药品流通领域将全面进入两票制时代。该实施意见对两票制的界定为: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卫生机构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 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其实质是限定药品的交易次数,即药品在进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过程中,制药工业与商业进行一次商品交换,商业与终端再交换一次,仅允许发生两次商品交换。两票制政策的目的是通过压缩和规范药品流通环节,使流通过程趋于简洁、透明,提高药品流通企业集中度,降低监管难度,从而降低虚高药价。

本文将简要分析两票制实施后药品流通企业的变革,同时为流通企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一些新的思路。

二、研究方法

基于文献研究及实地考察和调研等研究方法,对两票制政策在药品流通企业的实施效果系统整理、归纳和分析,并提出新的发展思路。

三、研究内容

第一章 两票制前我国药品流通企业现状

第二章 两票制下药品流通企业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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